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收到《关于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金星煤业隐患整改的请示》后。根据《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9·23”顶板事故的通报》和《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等六家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实际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煤业)进行井下隐患整改作业,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金星煤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八点班、四点班每班最大入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61人;零点班停止隐患整改,最大入井人数不得超过29人;隐患整改时间自2015年6月25至2015年7月24日。
二、矿井要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隐患整改前,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三、入井作业前,矿井必须按照“郑煤重组办〔2014〕3号”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必须、三确保”。隐患整改期间,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驻矿工作组,现场跟踪督导隐患整改工作,杜绝矿井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采掘活动。
四、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对井下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确保安全。
五、切实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严防瓦斯超限。
六、加强“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坚持24小时矿级领导值班、巡查制度和大雨、暴雨撤人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七、加强矿井提升绞车、钢丝绳、罐笼等机电设备的检测检验及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升降人员的安全。
八、加强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九、金星煤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推行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十、各监管单位和驻矿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