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7059326/2015-00453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通知,畜产品,质量
  • 2015-01-14
  • 2015-01-14
  • 通知
  • 登牧字〔2015〕3号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开展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暨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2015年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郑州市畜牧局、登封市食安办安排部署,针对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我中心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隐患排查和突击抽检、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查找和消除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春节期间我市人民群众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从即日起到2015年2月底,各乡镇区畜牧兽医站、中心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监管人员,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加强对畜禽养殖、生鲜乳收购、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和定点屠宰场加工、经营等监管对象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监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瘦肉精”的行为。一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认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二)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对奶牛养殖大户的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四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

(三)饲料、兽药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在兽药生产环节,严厉打击生产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二是整治和规范兽药经营环节。重点规范饲料、兽药经营活动,加大假劣饲料兽用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及时处理。

(四)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在职能移交前,配合商务部门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一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收购、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二是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村(户)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五)切实加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农业部、省、市《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畜禽养殖场、生猪屠宰场(厂)、动物产品经营者按规程实施病死、死因不明、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畜禽流入社会;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经营“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组织领导

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势紧、任务重、责任大。为切实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登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重大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娄越云    

副组长:张建发   杨二伟   王丽华

成  员:李雪刚   王少鹏   薛淑萍   景怀山   梁大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中心相关科室要按照此方案中承担的任务,细化措施,认真完成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确保整治成效。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食安办、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跨地区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常规信息实行周报制度,2015年2月28日前每周报整治的统计信息,每月底前报送案件查处信息。

信息报送联系人:王少鹏

联系方式:15238052333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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