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7059326/2015-00441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通知,非法集资
  • 2015-06-12
  • 2015-06-12
  • 通知
  • 登牧字〔2015〕34号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登封市2015年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登办[2015]2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畜牧中心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郑州市和我市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落实我市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畜牧中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及时查处非法集资案件,依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查处非法集资行为,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3、分工协作,联动整治。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处置。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畜牧中心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娄越云任组长,王丽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雪刚任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部署我单位的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工作机制

1、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防范和预警,主动开展风险排查,防止风险积聚。

2、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是防范和预警非法集资案件的重要信息来源。要切实提高认识,拓宽信访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在职责范围内查实,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处置机制。发生非法集资案件后,经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有序开展处置工作。处置程序为:立案—调查—认定—报告—取缔—善后。

4、移送机制。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移送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移送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 加强领导。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工作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分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二)落实措施。针对重点企业、人群采取行业排查,发动公众举报监督等多种措施,全方位落实排查工作。

(三)确保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准确摸清本单位、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堵塞风险漏洞,化解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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