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中心各相关科室: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做好近期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净化城乡畜产品市场、严厉打击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中心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元旦、春节日期间是食品集中消费的高峰,也是食品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易发期、多发期,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做好“双节”期间畜产品市场的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此次行动围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生猪屠宰环节等4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抽检工作,主要内容和措施如下:
(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
在兽药使用上,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此项整治由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牵头负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积极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
在养殖环节,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锁定问题多发地区,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此项整治由兽药饲料监察所牵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积极参加。
(三)生猪屠宰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一是加强屠宰检疫监管工作。严把屠宰检疫“五关”,坚决杜绝未经检疫、无有效检疫证明和无畜禽标识的动物进入屠宰场,对检出的病畜、病害肉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报告、核查、处置、登记、统计、复查等工作程序,对报告出现病死猪的养殖场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登记造册,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项整治由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积极参加。
(四)开展监督抽检、切实做到检打联动。
针对性地组织对产业化集群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的兽药和饲料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不少于20批,抽查参数应突出今年以来监测、检查、投诉举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以及往年“两节”期间反映的突出问题。监督抽查产品应集中在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和“两节”期间热销的畜禽产品,无公害畜产品所占的比例应不低于20%。
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产业化集群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和屠宰场抽检不少于10批,兽药饲料监察所对重点监控对象的兽药和饲料企业抽检不少于10批,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积极配合监督抽检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23日,各相关科室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的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要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畜产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畜产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使节日畜产品市场得到全面净化。
2016年2月24日至2月26日,各相关科室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本次专项行动和监督抽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认真评估、查漏补缺,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于2月26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至质管科。质管科将总结汇总整理后,于2月28日前上报至市食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娄越云,副组长:杨二伟、王丽华、张建发,成员:李雪刚、薛淑萍、王少鹏、梁大清、孙少辉。
(二)强化责任落实。中心各牵头负责科、站、室,要按照此方案中承担的任务,组织中心所属相关科室加强对全市本行业系统的督导检查,促进落实相关治理行动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三)严格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值班安排,落实领导带班、一线值班、信息报告、应急事项初始处置等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尤其是对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问题,信息网络聚焦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要按照《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郑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态蔓延。对应急处置不力、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问题整改。组织科室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分类,科学组织评估,建立风险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健全风险隐患挂账销账机制。对不规范问题要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问题整改后及时销账;对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惩重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四)做好宣传教育。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成效宣传,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