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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 承诺,事项
  • 2015-05-22
  • 2015-05-22
  • 通知
  • 石政发〔2015〕58号
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石道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现将《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15年5月22日

 

                                                          

 石道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

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互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二、  目标任务

1、    坚决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力争实现全乡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2、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秸秆还田任务指标。3、在推广现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逐步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商品化、产业化。

三、  时间要求:

5月25日—6月30日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我乡夏收期间禁烧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特成立石道乡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志鸿

常务副组长:陈鸿涛  屈  歌

副  组  长:晋新民  何志峰 张铜川 铁军锋 马宝仓

高明杰  田东兴 安淑敏 申鹏飞 马跃辉

孙富涛  仝松敏 王颖豪 陈军伟 薛中世

成      员:田丰敏  蒋跃锋 何利强 吕颖峰 李华章   刘  辉  曹陆丽 王少辉

及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农业办,蒋跃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农作物秸秆是宝贵的资源,禁止焚烧和有效进行系列化开发,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加工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也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业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内容。

1、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如何做好秸秆利用与禁烧工作;要动员广大老党员、老干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当好监督检查员的同时,做好一名秸秆禁烧宣传员,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目的和意义,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要在主要路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要求横幅不得少于3条,张贴标语不少于50条)。

2、乡政府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各村对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巡回督导,向群众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秸秆焚烧的害处,在全乡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3、以积极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要求所有每个在校中小学生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重要性。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今年我乡“三夏”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早动手,精心部署,务求实效。

1、各村要与乡秸秆禁烧领导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亲自上阵,每天安排1-2人在重点地段巡逻值班。明确各自分工,分片包干,切实加强禁烧期间的督查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2、发挥网格化的优势,乡领导包片,网格长要加强对所分包村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各村必须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层层抓好宣传发动。

3、乡农技站要积极协调大中型农机具入田,扩大机收,机割面积,提高秸秆还田率,对那些没有安装粉碎还田设备的农机,严禁到我乡作业。

4、乡畜牧站要与周边养殖大户取得联系,宣传发布秸秆供求信息,鼓励群众出售秸秆,提高秸秆利用率。

5、制定严格的奖罚办法,严格检查考评,严格奖罚兑现。

6、抓好两个方面的典型,对秸秆焚烧和利用措施过硬,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地方及时总结经验,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焚烧秸秆的,要追究责任。

7、派出所应加大对故意纵火,焚烧秸秆的打击力度,乡联防队应加强全天候巡逻,对于燃烧秸秆的人员要批评教育,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严厉打击,形成对燃烧秸秆现象的震慑态势。

(四)建立禁烧指挥所。各村要在机收面积集中和沿路比较易烧的路边搭建禁烧指挥所,搭建禁烧帐篷,安排村两委人员轮流值班,加强督查,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五)成立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乡政府将成立两个禁烧工作督查组,安排三台宣传督查车,在全乡巡回宣传督查。督查组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加强领导,保障经费。乡政府拿出秸秆禁烧专项经费加大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我乡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完成。

(七)严格考核,奖罚兑现。为确保全乡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乡党委、政府将按照《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考核奖罚意见》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兑现:一是有焚烧现象,村值班人员能够及时到场灭火,消迹者不予处罚;二是有焚烧现象,被乡督查组发现而村无禁烧值班人员或经通知不能及时到场者罚该村50元;三是有焚烧现象,村值班人员既不到场又不及时消迹者按过火面积每亩处罚该村100元;四是在禁烧期间被上级督查人员发现或记者发现的,罚该村200元,并对该村记过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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