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8261X/2015-00464
  •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05-22
  • 2015-05-22
  • 通报
  • 石政发〔2015〕56号
关于2014年“三秋”期间秸杆禁烧工作奖惩的通报

石道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4年“三秋”期间秸杆禁烧工作

奖惩的通报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2014年“三秋”期间秸杆禁烧工作在郑州市委、市政府及登封市委、市政府的高压态势下,通过各村两委干部及各位网格长的共同努力,大部分村能够按照《“三秋”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采取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禁烧工作总体是好的,但个别村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发生有焚烧现象。为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今年夏季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石道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三秋”期间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督查记录情况,经乡政府研究决定:

一、对在“三秋”禁烧期间,没有发生焚烧农作物秸杆或没有被各级督查组发现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游王庄、苗庄、陈家门、侯沟、许韩等19个村提出通报表扬,各奖现金1000元。

二、对能够按照禁烧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禁烧工作,积极配合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术村、阮村通报表扬一次,奖现金500元。

三、对工作措施不力,发生焚烧现象的陈村、西爻、王楼、石道4个村提出通报批评,各罚现金300元。

 

 

2015年5月22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