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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05-13
  • 2015-05-13
  • 通知
  • 石政发〔2015〕52号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石道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乡直单位,各企业:

按照《石道乡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台账》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乡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全乡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杜绝特种设备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用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证照、定期检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蒸汽锅炉的低水位报警装置和操作人员现场手动作业安全试验;检查蒸压釜的安全联锁装置以及安全功能;检查管理和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有关证照;检查各项记录、维护保养、是否存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擅自自行安装修理或者改造特种设备非法违规等行为。

三、职责分工

按照《石道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石政发[2015]26号)和石道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的职责分工以及 “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强化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严防特种设备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项整治队伍。

(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行业、本辖区在用特种设备全面排查,确保排查率100%,登记建档。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存在的特种设备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责令停止运行、直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上报乡政府。

 

 

 

2015年5月13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