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韩志刚
副组长:王顺来 程胜利 郑红媛 刘瑞峰
范英杰 李江斌 景宏昌 李德占
宋福乐 王会昌 张晓静 高振源
钟国松 付书昌 屈军伟
成 员:各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机关各科室科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振源
副主任:刘志军 张学思 梁晓凤 于洪伟
成 员:王永茂 刘旭凯 高 凯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三、领导小组职责。
(一)加强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我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隐瞒不虚报。依据单位真实有效的与资产相关的资料,全面进行核对和清查。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多方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全面总结,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局资产清查工作组,并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要求有效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