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扶贫办:
登封市财政局:
根据《郑州市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乡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涉及煤爻沟村和二岚沟村两个搬迁村,共275户、990人,涉及建设内容为购置乡中心社区配套门市房875.36平方米,总投资198 万元,其中郑州市财政投资99万元,登封市财配套投资99万元。
特此报告
附:白坪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8日
白坪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4〕1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扶贫工作部署,加快贫困村脱贫和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步伐,率先在全市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经乡政府研究,制定白坪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白坪乡位于登封市南部山区,距市区19公里,总面积42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79个村民组,耕地17000亩,丘陵山地较多,自然条件较差,基本上是“望天收”。全乡辖12个行政村4200余户约1.6万人;12个行政村中有贫困村2个,其中省级贫困村1个,郑州市级贫困村1个,共有贫困户470户、贫困人口1690人。贫困村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差。尽管近年来通过扶贫开发有所改善,但行路难、饮水难、抵御自然灾害难问题仍然突出。实施扶贫搬迁不仅可使贫困群众彻底改善居住条件,享受到镇区较为便利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同时,通过集中居住也可节约大量土地,为全乡产业布局和土地流转后农民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2014年全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户数275户,990人,集中迁入乡中心社区,本次申请2015年产业扶持资金共计19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乡中心社区配套商业门市房。所有搬迁村落,余留耕地用于土地流转,剩余劳动力可进入公司企业,增加农民收入。
1、产业概况。2014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共计275户990人,占贫困户总数的35%。结合当地实际,申请扶持资金用于购买经营性固定资产项目,即搬迁社区配套商业门市房。
2、项目资源情况。搬迁社区建成后,将形成适中的日常消费、物资交易等市场,宜进行商业门市房建设。 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
3、经济发展现状。以上两个村都处于煤炭沉陷区,生存条件恶劣,土地资源贫乏,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油菜、红薯等,主要就业形式为到煤矿上班和外出务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00余元,群众生活水平较低。
4、致贫因素分析。主要有:一是群众思想比较保守,想致富愿望强烈,但增收门路较窄,主要依靠外出务工提高家庭收入;二是集体经济几乎为零,无产业,更无项目,没有带领群众致富的原始资本;三是交通不便,与外界联系不畅;特色种植业无规模,没有形成拳头产品。四是缺资金。
二、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白坪乡中心社区
项目实施单位:白坪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内容为经营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于各村搬迁户人口不等,不便以村委为单位管理,所以市、县两级财政配套扶持搬迁贫困户群众每人每年2000元的补助资金由白坪乡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统一购置乡中心社区商业门市房,统一合理安排使用,产权归相应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搬迁村贫困户群众共享,乡政府配合市扶贫办和财政局对配套扶持资金进行有效监管。
四、项目资金总额、构成及使用预算
资金总额:需要投入资金 198万元。
资金构成:郑州市财政投资99万元,登封市财政配套投资99万元。
使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直接用于购置搬迁社区门市房,每平方购置价格为2262元,可购置门市房875.36平方米。具体位置为乡中心社区沿河路1#楼下7号门市房面积101.7平方米,2#楼下8号至12号门市房面积738.7平方米,13号门市房面积34.96平方米,共商业门市房7间875.36平方米。
2014年全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户数275户990人,补贴标准按一年一人2000元的标准,本次申请2015年产业扶持资金共计198万元,可购置门市房875.36平方米。目前落实搬迁贫困户255户917人,可购置门市房810.79平方米;剩余没有落实搬迁的20户73人,可购置的64.57平方米门市房由白坪乡政府暂时代管,待落实到户时再分配到各村。具体各村门市房分配详见《白坪乡扶贫移民搬迁产业后期扶持资金使用分配表》。
扶贫搬迁后期扶持资金落实到户的所购置的门市房收益,按收益总额平均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没有落实到户的收益由白坪乡政府存入代管帐户,待落实到户时再平均分配。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搞好我乡扶贫搬迁工作,经研究,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财政所、国土资源所、农业办、新城办及有关村负责人为为成员的扶贫搬迁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群众购买扶贫搬迁社区住房和社区配套商业门市房。
(二)明确责任。按照参与乡中心社区社区扶贫搬迁工作相关单位、部门的任务进行明确划分,乡政府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政策宣传、群众动员、调查摸底、搬迁户的申报、审核、公告、公示,搬迁群众商业门市房分配及项目实施等工作;乡农业办负责上报扶贫搬迁社区项目及配套商业门市房资金计划,负责扶贫搬迁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指导监督扶贫搬迁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乡财政所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负责各类财政资金的落实和资金报账工作,做好购买资金的使用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门市房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国土资源所负责协调办理搬迁安置社区建设用地手续;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安置社区土地的报批;村镇办负责对搬迁安置社区建房及商业门市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和工程的验收工作;新城办指导扶贫搬迁方案的制定、实施,积极协调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整合资金。扶贫搬迁是一项一次性投入较大的扶贫工程,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化运作,确保扶贫搬迁资金、新型社区及配套商业门市房建设。
六、实施办法
(一)白坪乡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与乡中心社区建设同步进行,临路的社区住宅楼一楼(社区大门口为两层楼)即为商业门市房;
(二)白坪乡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严格按照《郑州市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定。
(三)白坪乡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今后的收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收益分配至白坪乡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户。
(四)白坪乡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今后的收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归白坪乡搬迁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搬迁村贫困群众共享。
七、实施步骤
(一)确定各村实施搬迁贫困人员。
(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白坪乡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方案。
(三)购置白坪乡中心社区配套商业门市房。
资金金额为198万元,全部用于购置白坪乡中心社区配套商业门市房,每平方米购置价格为2262元,累计共可购置875.36平方米。
(四)确定产权、收益由白坪乡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共享。
八、预期效益目标
1、经济效益。搬迁群众每人所分配的商业门市房面积为1.73平方米,平均每户约6.24平方米。按当前每平方米出租10元计算,每户月收益62.4元,年增收748.8元。随着经济发展,租金等经营性收入不断提高,贫困户所分得的收益会逐年提高。
2、社会效益。购买社区配套商业门市房是保证搬迁群众稳定性收入的重要举措,更是解决扶贫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发展经济、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有效途径,能够帮助贫困户提高生活水平,同时对未搬迁群众起到很好地示范带动作用。
3、生态效益。白坪乡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属于经营性固定资产及高成长性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白坪乡中心社区,在土地利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没有破坏生态现象发生,居民生产生活垃圾通过垃圾中转站得到有效解决,符合国家生态环境要求。
九、风险分析
搬迁社区在当前不属于人口聚居、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还需要3-5年左右时间发展,社区配套商业门市房存在出租难、租金低等不确定因素和市场风险,但目前门市房价格是按成本价进行销售,从而可以利用有限的扶持资金购买更大面积的门市房,只要乡、村两级切实加强引导和监督,采取加快对这一区域进行项目引进等经济发展措施,便可尽早、尽快形成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促进商业发展,提高商业门市房收益,同时有效地提高群众收入,帮助群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