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6〕2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了《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5月5日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方案》指示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经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制定全系统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化改革和优化环境开展清理和规范畜牧行政审批过程中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过程中介机构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为市场要素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解决其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效率偏低、收费标准不公开透明等问题,着力推进中介机构规范运行、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健康发展,是中介服务适应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为促进我市畜牧系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
畜牧行政审批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三、清理规范的内容
(一)清理资质资格。对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资质资格普遍清理,包括填报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特别是所从事专业的技术力量等情况。
(二)清理收费依据。清理有关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现状,凡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无明码标码收费的,都要坚决进行整改。
(三)清理服务规则。理清有关中介机构的服务定位,纠正将专业服务变为变相审批的行为,纠正有关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利益挂钩的现象,纠正中介机构提供审批要件人为形成“关卡”的问题,整顿清除行业不正之风。
(四)规范服务时限。各中介机构要细化服务项目,简化服务工作流程,按照高效服务的原则,明确各类服务项目的完成时限。
(五)规范收费标准。中介服务收费要行之有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凡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中介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
(六)规范服务行为。要研究制定中介服务行为规范,推行诚信服务、上门服务和便捷服务,引入市场公开公平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有关中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诚信管理制度。
四、工作步骤
开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从2016年4月底开始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及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根据我中心制定的工作方案,召开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大力营造良好舆论绯闻,为清理整顿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清理审核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中介服务事项的全面梳理工作,并认真填写《登封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登记表》(附件)。根据清理规范标准,提出保留、取消、规范等意见;对保留事项要明确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报中心行政服务科,形成清理规范初步结果。
(三)反馈论证审定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各单位清理规范初步结果反馈征询意见,对本单位清理规范初步结果再做修改完善,然后上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四)公布总结规范阶段研究审定阶段(8月31日前)。根据上级审定的结果和登封市政务服务网上的公示内容,认真总结整个清理规范阶段的工作,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市场准入、信用等级评价等规章制度和教育、监督、惩处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行全市统一部署,各中介机构要设专人负责组织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自查自纠,解决存在问题。各中介机构要针对社会反映突出的效率、收费和服务质量等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逐一解决,取得实效。
(三)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中介机构要以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建立台账,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动态管理。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积极服务市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开公平竞争和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诚信建设。行政审批中设计提供要件的中介机构,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和服务时限、服务收费、服务质量承诺等上网公布,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