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3669941/2016-00042
  •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 综合,通知公告,农民技术员
  • 2016-04-20
  • 2016-04-21
  • 通知
  • 少办〔2016〕46号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少林办2016年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现将《少林办2016年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20日

 

 

 

 


少林办2016年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我处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六大员”制度建设工作的意见》(登办〔2012〕63号)文件精神,选聘了7名村级农民技术员,为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首批村级农民技术员任期届满,为更好地做好新一轮的选聘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岗位设置

    根据登六大员办﹝2016﹞1号文件精神,我处7个行政村各选1名。具体负责所在村的种植业技术服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积极传播农业科技知识

    围绕农村种植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带领村民学科技、用科技;协助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工作。 

    (二)做好农业农村服务工作

    加强对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指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农业损失;协助做好科技示范户培育工作;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就业需求的调查,促进农民转移就业;为农民提供经济发展信息,引导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三)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负责本村农作物农情、灾情、病虫害动态、农产品生产和供求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流转等信息的收集、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心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较强。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55周岁之间,为常驻本村村民。

    (三)在本村从事农作物生产,经验比较丰富,技术水平较高,在农业生产经营中能起示范带动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或其他农业资格证书的,以及获得大、中专农业技术职业院校、农广校、农函大毕业证书的;

    2、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种植业能手、农业生产专业大户,愿意承担农业技术生产服务和生产管理等工作的。

    四、选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力争5月底前选聘的村级农民技术员全部上岗履职。

    (一)确定选聘范围

    各行政村根据各自种植业生产实际,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办事处农办汇总审核后,于4月26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上报市农委科教科确认。

    (二)发布选聘公告

    村党组织、村委会根据市农委与办事处的授权,在村内张贴选聘公告,公布参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三)推荐人选

    采取个人报名和村党组织、村委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村(居委会)产生选聘候选人名单,推荐1-2名。

    (四)确定初选名单

    办事处对选聘候选人资格审查后,由市农委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与办事处联合组织统一测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核对象,由办事处考核后提出初选名单。

    (五)公示

    初选名单确定后,应在本村张榜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公示后,由办事处确定拟聘名单,报市农委审批;市农委同意后,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

    (七)上岗培训

    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可采取委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

(八)履行上岗职责

    经过岗前培训的村级农民技术员,可以一定的形式安排上岗履职,接受群众监督。5月底前实现选聘人员全部上岗履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农民技术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农委具体负责全市村级农民技术员工作的指导。办事处主抓农业工作的副职具体负责本区域村级农民技术员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

    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是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合作,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农委负责制定选聘计划,组织开展统一测试、聘任名单审批、签订聘任合同、岗前培训等工作;建立村级农民技术员个人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办事处配合市农委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对考核对象的考核、提出初选名单、确定拟聘名单等工作。村委会负责确定选聘人员服务重点范围、发布选聘公告、产生选聘候选人推荐名单等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大监督力度,重点对人员资格审查、拟聘名单等进行督查,严禁不按选聘条件选聘、内部指定人员等现象发生。办事处纪工委要加大对选聘工作的督查和监督,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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