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交〔2016〕95号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登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5月6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公路安全保护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和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爱护桥梁、保障安全”为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念创新、方式创新,精心组织策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集中展开宣传,通过舆论宣传和引导,争取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桥梁、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为重点的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典型案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违法广告的治理及典型案例;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成果展示。
三、宣传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扎实开展宣传。在办公区、办事大厅、超限检测站、重要桥梁周边、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本地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渠道,播放宣传片、宣传口号,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宣传进一步普及公路安全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桥梁意识。
(二)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以宣传月活动为依托,把宣传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促进宣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巩固宣传成果。结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桥梁安全运行管理的紧急通知》(交公路明电〔2016〕12号)要求,认真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深入推进桥梁风险专项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路政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甄少杰 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冯经纬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赵效安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建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宗传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红霞 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志超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文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弋世卿 党委委员、公路管理局局长
吴学斌 党委委员、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吕少卿 党委委员、地方公路管理所所长
弋万成 局总工程师
何朝颖 局工会主席
范存杰 局长助理
成 员:常会峰 王 伟、袁二龙、丁俊鹏
郭仁义 于汝浩 李亚东、梅锐锋
屈柏稳 杨媛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信访科。
公路管理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节点、重要桥梁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内的宣传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辖区内运输企业、运输市场的宣传工作。
地方公路管理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县乡公路节点、重要桥梁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内的宣传工作。
执法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执法区域内主要乡镇、超限检测站等区域内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方案和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宣传方式。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并于5月9日、19日、29日上报活动信息及图片资料。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措施、经验和成效,并于6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局法制信访科。
联系人:王茜茜
联系电话:56515122
电子邮箱:dfjtjfzk@163.com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