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86/2016-00008
  •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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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06
  • 2016-05-06
  • 通知
  • 登交〔2016〕95号
关于印发《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登交〔2016〕95号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登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5月6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公路安全保护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和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爱护桥梁、保障安全”为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念创新、方式创新,精心组织策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集中展开宣传,通过舆论宣传和引导,争取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桥梁、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为重点的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典型案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违法广告的治理及典型案例;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成果展示。

三、宣传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扎实开展宣传。在办公区、办事大厅、超限检测站、重要桥梁周边、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本地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渠道,播放宣传片、宣传口号,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宣传进一步普及公路安全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桥梁意识。

(二)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以宣传月活动为依托,把宣传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促进宣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巩固宣传成果。结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桥梁安全运行管理的紧急通知》(交公路明电〔2016〕12号)要求,认真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深入推进桥梁风险专项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路政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甄少杰  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冯经纬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赵效安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建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宗传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红霞  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志超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文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弋世卿  党委委员、公路管理局局长

            吴学斌  党委委员、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吕少卿  党委委员、地方公路管理所所长

            弋万成  局总工程师

            何朝颖  局工会主席

            范存杰  局长助理

成      员:常会峰  王  伟、袁二龙、丁俊鹏

郭仁义  于汝浩  李亚东、梅锐锋

屈柏稳  杨媛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信访科。

公路管理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节点、重要桥梁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内的宣传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辖区内运输企业、运输市场的宣传工作。

地方公路管理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县乡公路节点、重要桥梁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内的宣传工作。

执法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执法区域内主要乡镇、超限检测站等区域内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方案和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宣传方式。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并于5月9日、19日、29日上报活动信息及图片资料。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措施、经验和成效,并于6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局法制信访科。

联系人:王茜茜

联系电话:56515122

电子邮箱:dfjtjfzk@163.com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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