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交〔2016〕116号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郑交安〔2016〕199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登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7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问题与需求导向,强化法制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努力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交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遏制和减少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交通运输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甄少杰
常务副组长:冯经纬
副 组 长:赵效安 李建民 李宗传 李红霞
马志超 李文印 吕少卿 吴学斌
弋世卿 弋万成 何朝颍 范存杰
成 员:常会峰 马书军 吴晓博 毛 丽
陈杨虎 赵大军 梁志刚 常永生
张殿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李宗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部署、指导、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导。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促进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提升预防事故管控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
2.加强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驾驶员聘用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驾驶员教育与培训档案。要将公安部门通报的和动态监控发现的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
3.严厉查处客货运输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对公安部门抄送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执法所和运管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4.建立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货运输驾驶员驾驶行为和诚信考核,对连续多次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调离驾驶岗位。
(三)进一步提升车辆安全性能,推进道路运输车辆标准化
5.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运管局要认真组织好新修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宣贯落实工作,确保有效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要落实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科学确定车辆维护周期,严格执行维护计划,按照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营运客车类型等级核验和车辆审验,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做好详细记录。运管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明确的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
6.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 〔2012〕33 号),运管局要组织人员定期对企业《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规范客运运输管理。客运运输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限定客运驾驶人每日驾驶时间,有长途线路的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保证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严格执行城乡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运管局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客运企业规范化运行,保障运输安全。同时运管局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的审批审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客运拟开通线路隐患排查,对不满足《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消除安全隐患。
8.加强包车客运安全监管。一是包车客运企业要组织驾驶员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发车前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任务,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二是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全面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凡是没有按规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不得开展包车业务。三是运管局、执法所要会同公安交警、旅游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没有合法包车标志牌、超范围经营的包车客车。
9.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运管局要督促各客运站认真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 号)、《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 号)、《河南省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规范(试行)》(豫交运安监〔2013〕149 号)等法规制度。客运站要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等宣传片;驾驶员要履行安全告知和“五不两确保”承诺义务,落实旅客和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车不出站。运管局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站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规定。执法所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情况,发现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提醒纠正。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10.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和异地备案制度。执法所要加强对市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危运车辆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随车证件不齐全、货物装载不合规等营运行为;对具有合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在市域内正常从事道路运输的,运管局应当接受备案申请,并纳入安全监管。
(六)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11.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共同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的部署精神,逐步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12.做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一是建立安全培训责任制,明确分工,抓好培训任务落实。二是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扩大安全培训的覆盖面。三是建立安全培训定期通报机制,加快培训工作进度。
13.切实开展安全约谈。运管局要建立联合约谈机制,对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责任事故、驾驶员有严重违规驾驶行为、车辆动态监控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整改等情形,要约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将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
14.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建立风险源清单,并逐一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强化高风险环节管控,做好源头管理,做好事前预防,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
15.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企业退出机制。运管局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的贯彻执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退出机制。对发生事故严重的企业,采取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暂停新增客运班线、运力等措施。
(七)进一步增强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16.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5 号令),企业切实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动态监控作用,严格对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实施全程监控。运管局要加强对企业监控平台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提取动态监控数据,把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违法信息作为执法证据,严厉实施处理。
五、活动安排
(一)全面自查自纠阶段(6-8 月份)。 各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
(二)督导检查阶段(9 至 11 月份)。 局活动领导小组通过明查暗访等不同方式,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营运车辆和驾驶员,检验活动开展效果。同时对管理部门组织活动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情况,采取通报、约谈和监管责任倒查追究等措施。
(三)总结完善阶段(12 月份)。各单位对 2016 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意见。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工作措施。
(二)狠抓活动效果。各单位要围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并于6月10日、12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总结报局安全科。
电子邮箱:dfjtysjaqk@126.com
电 话:56515119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