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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颍政〔2016〕23号
关于印发《颍阳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颍政〔2016〕23号

 

颍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颍阳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颍阳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2日

 

颍阳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经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清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加强监管,实现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和惠农政策落实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确保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组织机构

成立登封市颍阳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雷新亚(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刘丽红(党委副书记)

            董韶磊(人大主席)

            郭万青(纪委书记)

            杨宏伟(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姚学文(村镇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郭万青(纪委书记)

成      员:赵进朝(财政所所长)

                 郝会朝(党政办主任)

                李慧武(党政办副主任兼文广电中心主任)

                王麦伍(农办主任兼林站站长)

                闫燕华(农经站站长兼纪检干事)

                张现强(水站站长)

                宋卫国(畜牧站站长)

           范二运(民政所所长)

           武会通(扶贫办主任兼新城办主任)

                郝严伟(村镇办常务副主任)

                吴炎军(中心校校长)

          张洪钦(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闫燕华同志兼任。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这次检查范围是2014年以来涉农资金项目中问题多发、资金规模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14项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其主要范围是:

(一)惠农补贴资金。指按省财政厅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一卡通”集中发放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包括对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幸福院建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等其他各项财政直接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等。

(二)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包括扶贫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防汛经费、其他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

(三)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包括小型病险水库专项治理资金、重点小河流治理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林业造林工程补助及补偿资金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

(四)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包括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及其他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及谋取私利。

2.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规模。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检查方式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各村、相关单位自查自纠阶段(3月13日-20日)。各村、镇直涉农单位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负责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一是各项补贴资金对象的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补贴对象进行初评;各项补贴资金对象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在村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虚假、冒领、套取和擅自分配补贴资金等问题。二是各项补贴资金清册整理归档情况。包括补贴资金分配的依据、程序、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公示、到户清册等。三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指标总额、投入资金、资金结余及去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和贪污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在上级检查前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各部门需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和《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于3月20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上级检查阶段(4月1日—5月31日)

根据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方案安排,5月31日前为市级重点检查阶段,镇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迎接市级重点检查准备,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实行回头看,严格按照重点检查要求,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整改完善阶段(6月1日—6月30日)

镇领导小组根据市重点检查提出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进一步的排查整改。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并进行详细备案。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将本单位整改工作报告,于6月15日前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村及镇直各部门要以此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助推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上台阶,并着眼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7月31日前各有关单位要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少数违规违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各司其职。各村及涉农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工作责任,明确人员分工,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相关涉农单位的通力配合,确保此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涉农资金检查。各村及涉农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敢于暴露,如实上报。在工作安排上做到科学、周密,在检查中做到深入、精细。要从仔细查阅有关账表册据、资料数据入手,通过走村入户、深入项目单位,认真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推进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通过这次检查,认真总结经验,从制度层面解决涉农资金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涉农资金管理职责分工规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二是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实行严厉的涉农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回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涉农资金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审核,确保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颍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2日印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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