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政〔2016〕24 号
颍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镇区集贸市场管理,改善镇区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解决我镇集贸市场及摊点卫生脏乱差、妨碍交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镇区形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规范经营、美化镇区、服务经济”为目标,着力解决集贸市场及摊点卫生脏乱差,占道经营突出等违章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购物方便、卫生整洁、交通便利、秩序井然,管理规范的消费和生活环境,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1、取缔一切非法摊位;
2、基本消灭集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3、使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集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三、整治原则
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要遵循“疏堵结合、建管并举”的原则。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镇容镇貌的占道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四、整治实施办法
1、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以“谁管理,谁负责”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市场发展中心:按照镇政府要求,在确保道路畅通,人员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下,负责规范市场摊点规划,做好市场秩序维护。
村镇卫生办:负责卫生乡镇创建标准的落实,做好集贸市场大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公路站:负责做好车辆临时停靠点规划、规范相应警示标识。
巡防队:加强巡查,对发现违章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安监办:负责市场安全督查。
工商所:负责做好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
派出所:负责做好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
交警七中队:负责做好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依法治理工作。
颍东村、颍西村:负责做好辖区内沿街商户、摊点的宣传动员,配合各单位做好
2、以市场经营者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市场经营者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无占道经营等违章违法行为。
3、加强日常巡查。经整治规范后,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真正实行长效管理。对不执行管理规定的市场经营者,必须依法严格查处。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6——3月21日)
召开整治动员会,动员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对所整治范围内的各种摊位和小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服从并积极参与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2日——4月22 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做好镇区集贸市场的全面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22日——5月23日)
由镇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整治或整治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颍阳镇集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新亚 镇 长
副组长:杨宏伟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王道强 村镇卫生办主任
王彩锋 公路站站长
范国省 巡防队队长
张文舟 安监办副主任
郭迎辉 市场发展中心主任
杨铁头 工商所所长
程建平 派出所所长
范武现 颍西村村委会主任
孟云来 颍东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道强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彩锋、范国省、郭迎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强化市场整齐划一。各经营者需按照统一指定的地点,摆设摊位,相对位置固定,不得有占道经营行为。
(三)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安排专人负责集贸市场的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完善制度,确保落实。按照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原则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规范工作行为,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广大经营者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切实做到让经营者安心,让老百姓放心,把镇容镇貌综合整治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016年3月16日
颍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