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政〔2016〕65号
颍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三夏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颍阳镇三夏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努力提高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处置率, 坚持把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秸秆资源化利用的主要途径,积极探索秸秆等废弃物良性循环发展开展秸秆打捆、收集、加工利用,有效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二、农作物秸秆禁烧时间。 5月20日—6月25日
三、禁烧区域和对象。辖区内露天可燃的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所有农作物废弃物。
四、成立组织。为加强此项工作的开展,特成立颍阳镇防火安全和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
组 长:雷新亚 党委书记
张文科 党委副书记 副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新乾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副 组 长:景争光 党委副书记
刘宏敏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焦慧选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孙进伟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米晓娜 党委组织员
李秋霞 党委委员
张玉敏 副镇长
杨宏伟 副镇长
姚学文 工会主席
何润香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曾发展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 :各村两委负责人及镇机关镇直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办,负责秸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督查协调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并明确2名禁烧巡查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五、职责分工
1、镇农办负责督查协调全镇期间夏季防火安全和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2、镇农机站要加强农机安全和功能监测,严禁无牌、无证、无灭火装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脱粒机进行作业,对不安装抛洒设备、割麦留茬高度高于15公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农业机械一律封停,禁止使用。
3、电管所要确保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各村电工进行安全培训,保证打麦场电路的规范安装,避免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
4、镇综治办、派出所、公路站、林站要加强交通、林地管理,严禁在公路上垛麦、打场、晒粮,严禁将秸秆堆积在公路上、村道旁、树行间,保护好镇村公路及树木,麦收期间禁止环卫工焚烧垃圾,杜绝各类交通及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5、各村两委、派出所、林站、农机、供电所、电信等有关部门负责各种防火措施,防火组织、防火制度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秸秆和烧毁树木,供电线路、通信线路等违法案件,确保电力通讯畅通。
6、各包村领导(二级网格长)对本村“三夏”工作负总责,包村干部(三级网格长)为直接责任人,做好督导协调工作。
7、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本村防火安全和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支书村长要亲临一线,要组织“两委”成员自觉接受镇领导组及各成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要发动到位、宣传到位、引导到位。各村要成立3--5人的防火安全和禁烧农作物秸秆工作应急服务队,发挥村级五大员即:禁烧巡查员、安全员、农民技术员、护林员、民调员的联合作用,昼夜巡逻,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镇禁烧办。
六、具体要求和措施
1、广泛宣传和动员,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本村、组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以防火、秸秆综合利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火、灭火、交通安全知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氛围,同时在全镇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禁烧手拉手活动,给在校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倡议书,动员学生向亲属及周围邻居做禁烧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各村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动员群众使用机械收割,农机手必须严格执行农机操作规程,不能机割的小麦可到镇设立免费打麦场集中打麦回收秸秆,打麦场必须保证场内有水缸、水桶、铁锨、麻袋塑料布等防火、防风、防雨设施。严禁带火种进场,不准在粮场周围安全防护区内使用明火,护场人员要坚持昼夜轮流值班。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引导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村要与我镇现有的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社加强联系,搞好协调服务,我镇在郭寨、庄王、刘相、于窑、王堂村设立5个秸秆回收利用点,对不能机收的小麦可就近拉到回收点免费打麦。
要大力推进收割新技术,严格机收作业技术标准,降低割茬高度,留茬低于15公分,凡是在我镇作业的收割机必须推广秸秆粉碎抛洒还田技术,机身配备还田机,引导农民采用机收扩大机收面积,实行秸秆还田,引导群众变废为宝。
4、严格奖惩考核。镇政府成立两个秸秆禁烧督查组,禁烧期间凡是未发生一起禁烧点的村奖励1000元,以奖代补。发现一处失火,罚该村50—100元,并通知包村干部及时督促村里到达现场,直至村里消除焚烧迹象。如果被市督察组发现一处,罚该村100—200元。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因渎职、失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者和被上级督查通报曝光的给予网格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5、做好信息上报。在三夏期间各村若发生各类重大意外事故,要在10分钟内报告镇政府(值班电话56510850),对迟报、漏报或故意不报者,要进行严肃处理。认真统计麦收进度及秸秆还田回收数量,落实三夏生产进度日报制度,要求数据准确详细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有效数据。
附件 1:颍阳镇禁烧督察组名单
2:颍阳镇2016年三夏期间包村责任一栏表
3:颍阳镇2016年三夏各村禁烧巡查员名单
2016年5月20日
颍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印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