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政〔2016〕71号
颍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国家、省、郑州市、登封市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张文科为组长、副镇长张玉敏为副组长、镇直负责人及各村村委主任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办,安监办主任李红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全镇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5日前。
2、活动内容:
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各企业都要以动员会、电视讲话等形式,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 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都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全镇各大商场、超市、学校、网吧、KTV的电子屏幕都要打出安全生产标语或播放安全小常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1、开展宣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活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同时采取领导同志署名文章、报刊社论、记者访谈、专家论坛等形式,利用报纸、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
2、组织“企业法人谈安全责任”活动。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动员企业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3、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发展形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讲,对企业安全文化和职工安全技能进行培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要组织专家深入一线、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等,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4、开展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提醒。通过电视媒体和网络平台播发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公益宣传广告。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6月2日至8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要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播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活动内容:
镇安监办牵头组织开展1次大型综合演练;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根据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
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找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要从严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擅自施工”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六)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
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省、郑州市、登封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登封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坚持做到开展活动“三贴近”、“三面向”,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要充分发挥电视台、黑板报等形式。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镇直各单位、行政村、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2016年6月1日
颍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