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政〔2016〕72号
颍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颍阳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 、镇直各单位:
《颍阳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6月15日
颍阳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
(一)本预定方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造成的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地面裂缝等。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共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3、中型:因灾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应急,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地质灾害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紧急防灾抢险行为。
二、镇政府地质灾害应急行为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为:镇政府发布地质灾害临灾预报。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由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提议,镇政府宣布启动地质灾害防止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反应
镇政府发布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预报的同时,根据预测地质灾害的大小和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并通报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预报区行政村的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及时向镇政府和登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预报区行政村应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镇国土资源所加强监测,及时向当地和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变化趋势,根据灾情发展,组织避灾疏散,平息谣传误解,保持社会安定。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反应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立即启动地质灾害防止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投入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登封市政府报告。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趋势跟踪,并开展地质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及时向镇政府及当地通报灾情。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要密切跟踪灾情,组建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部署指导协调灾区行政村和指挥部救灾各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地质灾害所在行政村应立即了解灾情,立即报告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组织,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做好救灾物资、资金使用和监督,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三、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成立颍阳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雷新亚
组 长:张文科
副组长:景争光
刘宏敏
成 员:郝会朝 赵进朝 范二运 宋润生 郭永森
程建平 张洪欣 房晓辉 任根堂 王会钦
孙书杰 李占青
相关村“两委”干部和包村二、三级网格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国土所,魏书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灾情预测、信息研判、灾情统计等日常工作。
李庄、竹园、王堂、安寨等4个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应急指挥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颍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