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174/2016-00023
  •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公告,全科医生,招聘
  • 2016-07-01
  • 2016-07-01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招计划

    2016年郑州市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6人。其中新郑市5人,登封市5人,荥阳市5人,中牟县1人,聘期4年。

    二、特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特招对象和条件

   (一)特招对象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如果在上述四项条件基础上仍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务时,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在乡镇卫生院已经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师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县级政府所在地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外)工作,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但招聘比例不得超过该计划总招聘人数的20%。

    (二)特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特招工作安排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前,到所报县(市)、区卫计委报名。各县(市)区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和具体地址参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卫计委负责资格审核、登记人员情况。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1.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1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师执业证;

    2.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2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3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

    4.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4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及退休证。

    (三)考试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体检、考察

    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实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聘人员安排考察,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拟聘用人员情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

    (五)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结果备案

    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招聘结果以正式文件(含附件《2016年特岗全科医生备案表》)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表加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公章。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地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通知。
   (二)相关待遇可参阅附件2:《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中的附件2《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此文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三)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1-56920195

    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1-62832781

    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1-64651139

    中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1-62156190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咨询电话:0371-67170835。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年特岗全科医生各县(市)区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2:《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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