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6922/2016-00054
  • 登封市水务局
  • 行政许可,水保
  • 2016-07-22
  • 2016-07-22
  • 决定
  • 登水行许字〔2016〕15号
登封市水务局关于对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川口赤泥库干式堆存扩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6年7月20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川口赤泥库干式堆存扩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复审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许可如下:

一、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川口赤泥库干式堆存扩容工程位于大冶镇西南部川口东坡一山沟内,东北距大冶镇约4.5km,西距告城镇约6km。多年平均气温14.2℃,年降雨量604.6mm。该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46.606hm²,其中赤泥库占地为46.125hm²,库区道路占地0.476hm²,值班房占地0.005hm²,施工道路占地0.86hm²,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75hm²、临时堆土场占地5.3hm²,总挖方量为45.20万m³(含表土),填方为45.20万m³(含表土),无弃方。本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为362.73万元,土建工程费275.57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76%;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本次扩容工程分为两期,其中一期赤泥库为现有初期坝以上加高及副坝上游沟谷堆存扩容,目前一期初期坝和副坝加高工程2015年2月已完成。二期工程为在现有赤泥库下游新建初期坝,二期新建库区新增加库容390.4万m³,终期总库容743.9万m³,有效库容669.5万m³,二期工程计划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建成并投入运行,总工期12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北方土石山区的伏牛山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属水利部公告的伏牛山中条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防止工程建设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十分必要。

二、同意编制阶段为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一致,符合要求。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和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可行。经审查,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方案的设计水平年为2017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建设期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应全部按技术要求建成并发挥功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及结果。经预测,本次工程建设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工程新增征、占用地面积46.606hm²。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3256.362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1628.19t,其中施工期1648.81t,自然恢复期1607.56t.

五、同意本工程采用建设类项目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基本合理,防治措施体系及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基本可行。基本同意本工程设计水平年时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98.5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8.5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达10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8.54%,林草覆盖率达95.01%。

六、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8.080hm²,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46.606hm²,直接影响区面积1.474hm²。

七、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4个防治分区,分别为赤泥库防治区、道路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和临时堆土防治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措施体系。水土保持主要措施及工程量为:赤泥库防治区:一期:初期坝坝肩排水沟248m,排水明渠792m;2级堆积子坝坝面横向排水沟325m,坝肩排水沟194m;副坝坝肩排水沟392m,横向排水沟877m,表土剥离0.82万m³,表土回填0.23万m3。二期:新建初期坝坝肩排水沟187m,坝顶平台排水沟377m, 表土剥离6.20万m³。植物措施:一期:2级子坝外坡面播撒草籽0.85hm2,副坝外坡面播撒草籽0.65hm2,播种草籽97.5kg。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九、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同意采用定位观测、实地调查和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十、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同意本工程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49.38万元。其中本方案新增水保投资为83.86万元,主体设计具有水保功能投资61.17万元。新增水保费用中水土保持防治费39.84万元,独立费用44.02万元,基本预备费4.3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待新的征收标准出台后再另行计征。

十一、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工程监理工作,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2. 按照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切实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3.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之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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