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工作负责制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防汛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与主管部门和分包领导取得联系,明确相应职责,努力夺取2016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附件:登封市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防汛责任分工表。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