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46/2016-00033
  •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通知
  • 2016-01-06
  • 2016-01-06
  • 通知
  • 豫嵩字(2016)4号
  • 2016-01-06
嵩管委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委属各单位、合资公司: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6〕2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经嵩管委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4月8日,在景区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嵩管委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嵩管委及委属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景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景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嵩管委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弋群立

常务副组长:贾 川

副 组 长:郭朝宏 王玉存 王向民 何延木 许惠临

成   员:由委属各单位、合资公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嵩管委景区管理科,张红霞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百日行动相关工作。

三、整治范围

嵩山风景名胜区内所有景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景区内: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电力、等旅游相关行业领域实施集中整治,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旅游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工作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五)打非治违方面。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景区内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

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五、整治重点

重点是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旅游车辆、缆车、索道等特种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消防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六、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各单位要统一组织,分头实施,是安委会、嵩管委综合督导。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2016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报嵩管委景管科。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1月27日)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景区管理局、合资公司每周二下午5点前向嵩管委景管科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见附件2),2016年1月28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1月28日至3月28日)。

各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景区、合资公司每周二下午5点前向嵩管委景管科报送本周隐患整治整改情况,2016年3月28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

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整合整治百日行动全面进行全面评估,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4月8日前,各单位向嵩管委景管科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实行分包或分管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全过程。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通报。

(三)全面落实、扎实排查整治。各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利用安全生产专家的力量,发挥专家作用,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重点查看各级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嵩管委成立7个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在“百日行动”期间,各督导组每周至少督导1次,督导要认真、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详实、重大或重要问题处理要果断,对阻挠督导的要及时向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带领有关的执法人员和新闻媒体,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及时曝光。为确保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嵩管委将对各单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排名。考核排名依据各单位百日行动开展期间隐患排查整治的质量、数量和覆盖率,安全生产违法立案处罚力度,打非治违的工作力度和成效,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嵩管委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约谈问责、“一票否决” 、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百日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附件:1.嵩管委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督导组名单

   2.登封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

 

                 2016年1月6日

 

附件1

 

嵩管委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督导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何延木   副组长:曹红升

负责督查:少林景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第二组: 组 长:王向民   副组长:李旭耀

负责督查:嵩阳景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三组: 组 长:王玉存   副组长:董群忠

负责督查:中岳景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第四组: 组 长:王向民   副组长:王亚飞

负责督查:嵩山景区内森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第五组: 组 长:郭朝宏   副组长:刘新颖

负责督查:景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第六组: 组 长:郭朝宏  副组长:马少辉

负责督查:景区内商户、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第七组: 组 长:郭朝宏  副组长:刘少伟

负责督查:景区内违章建筑和在建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