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7059326/2016-00097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综合,通知,通知公告
  • 2016-06-07
  • 2016-06-08
  • 通知
  • 登牧字〔2016〕37号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畜禽优良品种和牧草种子引进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

2016年郑州市下达我市畜禽优良品种和牧草种子引进资金20万元(郑财预〔2016〕193号),主要用于畜禽优良品种引进、牧草种子引进。为了保证专款专用,真正起到促进我市畜牧新技术利用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制订了2016年畜牧扶持资金使用办法,请各乡镇区办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金使用扶持范围

1、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畜禽改良站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良种公猪、种羊的引进。

(1)项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法人资质,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有必备的种畜饲养条件,具有一定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够发挥引进优良种畜的作用;

(3)种公猪引进资金使用由畜牧中心将根据申请先后和数量综合评估后发放;

(4)为了促进我市国家种羊补贴项目实施,每购买一只种公羊在国家补贴800元的基础上,再补贴500元。

(5)申请单位需提供引种合同、发票、种畜禽合格证和检疫证。

2、牧草种子引进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发展牧草种植。

(1)项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法人资质。

(2)牧草连片种植200亩以上,每亩草地补贴50元,已经享受2015年省级高产优质苜蓿示范企业和2016年申报该项目的企业不予补贴。

(3)申请企业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种子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

二、申报和扶持资金拨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登封市2015年畜禽优良品种和牧草种子引进资金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畜牧兽医站审核把关,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表进行汇总盖章,上报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3、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和复审,确定种畜引进数量和牧草种子补贴资金比例,在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购买发放种畜和拨付资金。

三、时间要求

2016年6月20日申报截止。

联系人:赵学昭    13937133181

 

2016年6月7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