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8395704/2016-00053
  •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通知,安全生产月
  • 2016-05-31
  • 2016-05-31
  • 通知
  • 送管发〔2016〕17号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区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登安委〔2016〕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保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送表矿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工作。

组  长:薛少龙    矿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范红武    矿区管委副主任

成  员:袁文正  范志强  李建彬  吴银鸽  李梦阳

        马福君  卢艳红  梁学敏  刘孟恩  景慧阳

        王浩名  岳少峰  赵军营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矿区安监办主任范志强同志兼任。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动员。举办活动的启动仪式,通过领导讲话、文艺宣传、安全展览等形式,动员全矿区各有关单位立即行动起来,组织领导干部、企业职工投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微信、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矿区管委将在送表大街展出安全宣传板面,设置咨询台进行现场咨询答疑,发放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读本、画册、宣传页,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做好单位“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为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社会氛围,以环境的感染力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高潮,各企业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职工聚集场所和周边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挂图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每年一度的集中性、突击性安全生产活动,以月促年,对提高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共同履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今年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二)面向社会,重心下移。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今年开展活动要坚持面向社会、重心下移到企业、下移到职工。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工作,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使广大职工群众了解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从而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我区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大运动。

  (三)虚实结合,注重实效。今年安排的各项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既定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弘扬安全生产正气,刹住非法生产的歪风,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2016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