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二级机构、各涉粮企业:
《登封市粮食局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7月19日
登封市粮食局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工贸企业“抓基础、促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登安委办〔2016〕23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主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促进涉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结合我市粮食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市粮食行业2016年底前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50%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以上标准有效运行,2017年底前7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70%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力争2018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所有小微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以上标准有效运行。
二、检查范围、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各收储企业以及面粉加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储粮安全检查。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对仓储设施、化学药剂管理、储粮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储粮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储粮安全。
2、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电气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3、防汛安全检查。重点对各企业防汛物资、抢险队伍、值班制度以及所有仓库、储粮、职工宿舍、围墙及排水设施等进行详细排查,特别是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的地方要及早畅通,确保防汛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安全事故隐患有效排除。
(三)检查方式
1、各涉粮企业要开展自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市粮食局。
2、加强督查。市粮食局将对各涉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定期通报。
3、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涉粮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自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隐患积极整改。
2、加强自查,及时上报。各涉粮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要对本单位检查督查不低于2次,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每周四下午五点前将本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报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
3、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涉粮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隐患排查机制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四、组织领导
组 长:徐臣仪
副组长:刘振卿
成 员:张建伟、韩苗苗、徐志鹏及各涉粮企业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督检查科,张建伟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欧凤英
联系电话:67302605
电子邮箱:dljdj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