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
根据国家进一步深化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精神,我市2016年继续实施“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畜牧技术推广队伍能力建设”和“主导产业主推技术的应用推广”等,结合登封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要求,2016年项目决定继续把肉羊业作为我市项目建设的主导产业,主要推广“肉羊品种改良、肉羊快速育肥、肉羊同期发情高频繁殖等”相关新技术按照项目建设要求,需要遴选1个肉羊标准化养殖企业做为科技示范基地,30-40个肉羊养殖场户作为科技示范户,现将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遴选方案转发给你们,请于2016年8月9日上午12点前将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推荐表报送到中心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尹西岭 15936291619
附:1、登封市2016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遴选方案
2、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推荐表
3、科技示范户遴选推荐表
2016年8月5日
附件1:
登封市2016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遴选方案
一、遴选标准
符合我市2016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科技示范户要求,满足草食家畜产业发展和牧业经济结构调整需要,按照优中选优、自愿示范的原则,结合我市目前肉羊养殖情况,依照高标准、严要求、可持续、重辐射的原则,在全市13个非禁养限养区内乡镇遴选1个科技示范基地和30-40个肉羊养殖科技示范户。
(一)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防疫条件合格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年出栏在商品肉羊500只以上
2、有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满两年的技术人员2名以上,有独立技术室、基本的繁殖和兽医等检测条件,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
3、与至少1个市级以上畜牧业科研或教学单位进行长期合作,紧密对接,建立专家与基层畜牧业技术人员对口帮扶制度。
(二)科技示范户遴选条件:
1、饲养技术娴熟、乐于助人、能够带动周围养殖户利用新技术。
2、存栏基础母羊30只以上自繁自养规模养殖场;场区布局科学合理,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基本要求。
3、采取秸秆综合利用饲喂技术、羊只采取分阶段饲养。
4、具有良好的管理体制,具备开展科技示范的组织能力和基础条件。
5、每个乡镇示范户数量不低于2户,养殖量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示范户数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二、遴选认定程序
1、2015年底各乡镇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名录库做为示范户基础数据,每个乡镇可推荐1个科技示范基地和2-3个科技示范户,合作社、大型养殖场户优先。
没有符合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条件企业的乡站只推荐科技示范户。
2、项目领导组组织技术指导员对备选的示范基地和示范户进行遴选资格审查和实地勘验,初选出30-40个科技示范户。
3、技术指导员与拟分包示范户进行沟通,最终确定示范户名单。
4、在登封市畜牧业畜牧业服务中心网站和机关信息公告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2016年科技示范户。
5、签订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合同。
三、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户权利、义务
1、享受项目规定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物化补贴。
2、按照合同要求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技术培训。
3、示范基地按照合同要求积极进行技术培训、示范和观摩,示范户积极开展所在村组养殖户示范,带动养殖户利用肉羊养殖新技术。
4、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悬挂科技示范基地或示范户标牌,方便群众监督和参观学习。
四、管理办法
一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示范户档案,技术员分户制定技术指导方案。
二是实行合同化管理,由市畜牧业服务中心监督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签订技术指导合同、共同制定示范户的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强化服务与协调,加强监督,确保示范户发挥示范作用。
三是在科技入户运作中,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规范,透明公开操作过程。
四是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时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新型农民和周边群众到科技示范基地观摩和学习,发挥示范带动功能。
附件2
登封市2016年畜牧科技示范基地
遴选推荐表
示范基地编号: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地址 | ||||||
法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防疫合格证号 | |||||
存栏规模 | 基础母羊数量(只) | |||||
占地面积(亩) | 羊舍栋数(栋) | 羊舍面积(平方米) | ||||
兽医技术室面积(平方米) | 培训室面积(平方米) | 技术员数量(个) | ||||
技术合作科研单位 | 签约专家数量(个) | |||||
乡(镇)畜牧站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畜牧中心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登封市2016年畜牧科技示范户遴选推荐表
示范户编号: 年 月 日
示范户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照 片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 | |||||||||||
从事主导 产业 | 肉羊 | 存栏数量(头) | ||||||||||
选聘单位 | 选聘时间 | |||||||||||
详细地址 | 手 机 | |||||||||||
QQ号 | 微信号 | |||||||||||
乡(镇)畜牧站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畜牧中心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