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提升监督效能和政务公开实效,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指导、沟通和服务的作用,增强我中心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为我市房地产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凡涉及房地产部门非涉密的政府信息,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应及时公开。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构建公开的载体,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同时,力争使政府政务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为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做出新贡献。
三、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本中心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和下属单位、联系方式及调整、变动情况等;2.房地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3.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指南);6.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理;7.负责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电子信箱;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
不公开的政府信息:1.涉及国家秘密的;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3.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4.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公开形式
根据所公开的信息、事项的特点,认真总结过去政务公开的实践经验,选择合理、适用、有效的公开方式,探索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政府政务公开形式。
(一)完善网站管理。把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作为我中心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努力在方便群众办事和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不仅要在网上公开政务,而且要逐步推行网上办事。
(二)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的宣传力量,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房地产信息。
(三)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大院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张贴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四)利用宣传日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公开房地产信息。
五、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适合我中心的政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公开内容分解到各职能科室,通过网上公开、电子显示屏公开、新闻媒体公开等方式按程序公开。
3.收集反馈。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网上投诉栏等。并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4.归档整理。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档,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推进政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提高认识,增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的理解和认识,使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重视收集,了解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中心工作的评议与监督,对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和结果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