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村),市区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业:
根据《登封市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登人口领[2016]2号)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现将《嵩阳办事处关于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7月27日
嵩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
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3号)和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登人口领(2016)年2号》要求,建立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特提出嵩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包括国有、私营、股份、合资、独资等各类企业和组织)和社会组织(包括各级各类行政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政府主导”是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领导下,政府要对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属地管理”是指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协助,统一管理驻本辖区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包括国有、私营、股份、合资、独资等各类企业和组织)和社会组织(包括各级各类行政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单位负责”是指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切实做好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作用,共同参与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社区服务”是指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嵩阳街道办事处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归属到单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进行管理。
(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社区居委会(村)以及各级各类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对辖区内所有居住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三)社区居委会(村)应做好本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无业人员、失业人口、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承担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管理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聘用员工、在厂院租赁临街门面商铺的流动人口,并接受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五)管理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以单位管理为主,现居住地管理为辅。能够正常或基本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的人员以单位管理为主,所在社区居委会管理为辅。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无计划生育管理单位的各类经济组织的人员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村)管理为主,公安、工商、个体协会管理为辅。主管单位和协管单位之间要建立协管对象计划生育信息双向定期通报制度。
三、工作职责
(一)社区村居委会(村)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病艾滋病防治等科普知识。
2.依托社区卫生资源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帮助育龄人群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讲座和咨询服务,向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和其他服务。
3.做好社区内流动人口、失业人员、无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社区内居住育龄人员的迁移、流入、流出、新婚、出生、节育、死亡等计划生育信息;协助辖区内的育龄人群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
4.协助相关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对社区内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配合、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内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接受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依法承担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根据经营规模、从业人数等基本情况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是:
1.建立本单位人口基本情况信息库,实行微机化管理。
2.指导帮助已婚育龄夫妇自主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宣传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完成办事处分配的体检计划。
3.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策咨询、生殖保健等服务;协助符合办证条件的育龄人群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员工的奖励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宣传管理员的工资待遇。
4.负责本单位门面商铺、出租房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员工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村)做好家属院居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征收本单位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村)及辖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协作,抓好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应积极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部门和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嵩阳街道办事处将就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建立督导检查台账,对行动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