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村)、处直各单位:
《嵩阳街道办事处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8月8日
嵩阳街道办事处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处范围内集中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缴工作,现制定嵩阳街道办事处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登封市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面澄清税源底子,依法清缴耕地占用税,做到应收尽收。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嵩阳街道办事处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岳小争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 张宏伟 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 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嵩阳国土所、工商质监所、嵩阳路派出所、崇高路派出所、电管所、嵩阳地税所,各社区居委会(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赵朝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办等工作。
三、清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占用耕地建造房屋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清查内容为:
(一)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检查其批准用地是否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检查其超面积用地是否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检查其是否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31日)。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有关税收政策,各社区居委会(村)要组织人员上门宣传,使纳税人了解政策,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耕地占用税清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税源排查(8月10日—25日)。各居委会(村)要高度重视,组织抽调人员对所辖区域税源进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核查土地面积及应纳、已纳税额,摸清税源底数。
(三)集中征收(8月25日—9月25日)。领导小组联合地税所及各居委会(村)逐户核实,清缴税款。
(四)总结完善(9月25日—9月30日)。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制度,重点对临时占用耕地制定管理制度,强化征管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居委会(村)要成立由支书任组长的工作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工作组组长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亲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依法治税。严格执行政策,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偷、逃、抗、漏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强督导。建立例会制度,办事处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20日向办事处进行汇报;各成员单位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耕地占用税清理进度表》,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一并报告;绩效办将此次清查工作列入专项督查,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