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2527100/2016-00026
  •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挂牌督办
  • 2016-03-22
  • 2016-03-22
  • 通知
  • 登安委办〔2016〕9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省道S323东刘碑段35千伏石昊线 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市供电公司、交运局、大冶镇:

据市交运局及大冶镇政府报告,S323升级改建,导致大冶镇东刘碑村(K39+500)35千伏石昊线(21#—22#)对地安全距离不足两米,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了隐患整改协调会,并决定对此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领导对《关于S323线升级改建工程遗留电力线路迁改的请示》(登交〔2015〕44号)文件批示要求,市供电公司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原则,对此重大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治理方案,保证整改进度,按期完成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大冶镇政府及市交运局要做好整改期间有关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此隐患尽快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省道S323东刘碑段35千伏石昊线重大事故隐患督办表

联系电话:62855007

 

          省道S323东刘碑段35千伏石昊线重大事故隐患督办表

序号

隐患单位及隐患名称

隐患

所在地址

隐患

基本情况

计划

完成时间

督办单位

督办

责任人

1

省道S323东刘碑段

35千伏石昊线

大冶镇东刘碑村

对地安全距离不足两米

2016.4.20

市供电公司

 

李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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