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政〔2016〕151号 签发人:张文科
颍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纳入2016年市本级易地扶贫
搬迁计划的请示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方针、政策,落实省市有关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指示精神,从根本上解决我镇贫困村庄深山独居户、散居户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镇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及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经过认真调研论证、科学规划、上报审批,我镇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在颍阳镇中心社区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对贫困户实施集中安置,实现居住社区化、生活市场化、发展产业化。
颍阳镇2015年扶贫移民搬迁项目位于颍阳镇国鑫社区,该项目于2015年8月份开工,计划建设扶贫搬迁安置房200套,拟安置贫困户200户,841人。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基本竣工,基础设施尚未配套。
根据郑州市扶贫办、郑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级易地搬迁补助标准的方案》(郑扶贫办〔2016〕57号),经研究决定,颍阳镇申请2016年市本级易地扶贫搬迁计划200户841人,安置在国鑫社区。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