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站办所,各企业,镇直各单位:
《大冶镇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年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冶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大冶镇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年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明确一个工作目标,强化三项责任,突出六项重点,固本强基,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力实现“两下降、两确保”(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完成登封市下达我镇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工作目标,力争实现工矿商贸领域责任事故零死亡。
三、强化三项责任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
1、完善制度分解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五级五覆盖”以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村各部门要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并与下属各部门签订“2016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由责任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上要分析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事项;对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决策部署,并详细记录备案,加强督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每周五下午为行政正职安全生产检查日,行政正职要在每周五下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安全例会召开情况、隐患自查自改自纠情况”等;每周二以前,安监办将行政正职上周五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报市安委会备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行政正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月进行通报。行政正职要严格按照规定,每月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4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8次,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做好检查记录,整理归档,实行留痕管理。
(二)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狠抓安全生产台账式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底数明细、隐患排查治理”2本台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设施设备管理、职业危害管理”4本台账,并对检查记录进行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留痕监管。
2、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各单位在明确细化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所辖高危行业企业每半月检查1遍,每月对所有企业检查1遍,适时组织开展大检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应急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尽快建立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员工应急技能培训,提高事故先期处置和员工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备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6年,镇政府组织开展综合演练不少于2次,督促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应急预案修订率和报备率均达到100%。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落实;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班组要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车间要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每天检查1次,全厂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自查、自报、自纠的闭环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加强职工“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安全状况进行自行评估,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送,以备抽检。逐步实现两个转变:安全意识上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隐患排查上由“部门乡镇检查”向“企业主动排查”转变,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切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监管检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专家查隐患制度,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促整改、企业抓落实”工作模式,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有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季度一次;对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企业按期予以整改;对专家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进行挂牌督办,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彻底整改到位。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要组织4次隐患排查并即查即改,上报排查发现的隐患不少于5条;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春节、两会、五一、汛期、 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全年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6次。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3、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学校、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整体安全保障能力。全年开展专项整治不少于12次。
(二)严格行政审批,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1、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防止源头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严把安全许可的准入关,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开展率达到100%。
2、规范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标准、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检查方式和主要检查内容,制定执法检查手册;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警告、处罚、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等多种手段,强化安全生产执法。
3、严格打非治违。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各类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无证、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全年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不少于4次。对工作开展不主动、不积极、经群众举报查实或由此引发事故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监督机制创新,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依据,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企业自查自报自纠、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安全生产台账式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等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无缝对接,相辅相成,使我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各单位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行注册入网,实时上传“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等内容,并根据“线上”实时监控获取信息,有针对性的实施“线下”精准执法,对隐患不排查或者排查后不及时整改的进行严肃查处;市安委会定期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巡查督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对平台大数据进行汇总、研究,全面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情况,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依据。
2、全面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示范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建设。按照“监管职责明晰、运行机制健全、监管重点明确、工作有序开展、档案管理规范、监管效果良好”的标准,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监管示范单位”建设;在每个重点行业领域选取至少1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试点,按照“安全责任明晰、制度落实严格、隐患排查常态、教育培训到位、现场管理有序”的标准,推动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建设。通过“试点先行,专家调研、现场观摩、示范带动”等多种形式,逐步向全镇推广,全面推动安全管理上台阶。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各单位要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临时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透明化。
4、依靠专业化人员和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协会”等专业化人员和机构,在安全评价、教育培训、检测检验、安全科技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作用,提升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
5、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镇政府将成立大冶镇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组,制定巡查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一次专项巡查。重点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布置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行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打非治违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巡查,定期通报巡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1、煤矿领域。深入贯彻煤矿治本攻坚“双七条”举措,严格落实煤矿灾害治理措施,全面提升各类矿井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机械化程度,督促煤矿企业巩固提升“163”工程建设,紧紧围绕责任事故“零目标”,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非煤矿山领域。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进一步加大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开发的整合规范力度,切实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在规定时限内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退出,相关部门不予延续相关许可手续;严格尾矿库评估、监控和除险加固,持续开展井采矿山防中毒窒息和露天矿山防坍塌专项治理。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加强对现有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严格限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步淘汰高危工艺类化学品项目。凡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设计并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持续深化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营。
4、建筑施工领域。严格建设项目承发包和建筑施工管理,推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报警装置应用,严厉打击超越资质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无证开工建设、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等不法行为。
5、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效的车辆管理模式,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全面提高运输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6、特种设备领域。切实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电梯运行状况的远程监控,明确电梯使用、维护、管理各方责任,依法对电梯安装、使用、检验、维修工作进行监管。同时,切实做好其他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7、消防领域。开展以“景区、商场、宾馆、饭店、酒店、客运站、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设备为重点,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8、切实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监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继续在粉尘、高温、有毒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全面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全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现状评价和新建项目“三同时”工作。实现告知率、检测率、体检率、申报率、"三同时"率均达到要求标准以上。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1、持续推进安全创建。严格按照《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创建标准以及下达各级各部门的指标任务,坚持典型引路、定期组织观摩交流、加强督查与指导,创造性、开拓性地推进创建工作。2016年,重点是做好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农村安全文化大院、安全和谐型社区(村)、企业安全标准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等创建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2、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以及“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七进”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促各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三项人员”培训力度,切实做到持证上岗。加大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轮训力度,增强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等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全年印发简报不少于12期;培训各类人员600人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彻底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规模以上正常生产企业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国家标准;积极引导、大力推动其他一般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管理。
4、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社会舆情分析,有针对性做好舆论引导,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1、强化目标考核。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村各单位,并对各村各单位承担的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非治违情况”等作为月评的主要内容,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覆盖率、台账式管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列入季评内容,形成《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各村各单位每月按照要求,将有关资料、图片、信息、台账等逐项登记、汇总,并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办法》,对各村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排名,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点评,汇总结果送纪检、组织部门备案,年终实施综合考核;将月度、季度考核成绩记入年终考核总成绩。
2、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登封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登封市煤矿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以及《登封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月排名在后两位以及通过巡查发现存在责任不履行、工作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季度排名后两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坚决执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