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06/2016-00042
  •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12-03
  • 2016-12-03
  • 通知
  • 大政〔2016〕188号
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印发《大冶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

《大冶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冶镇人民政府

                                 2016123

 

 

大冶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73月底,在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深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镇长梁跃飞任组长的大冶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煤矿:重点是进一步强化对全镇所有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防顶板坍塌、防煤堆和矸石堆滑坡、“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由煤管站负责,经济发展办煤炭科配合)

(二)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化对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行动、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由交警五中队负责,交管站和公路站配合)

(三)交通运输:重点是整治客运、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长途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专项整治以及GPS安装和动态监控情、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和隧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以及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等情况,严格落实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和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行为。(由交管站负责,交警五中队配合)

(四)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由新城办负责,村镇办配合)

(五)油气管线:重点是认真贯彻《管道保护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管道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毕。要进一步加大管道保护现场管理,确保降低隐患存量,减少隐患增量,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由经济发展办负责)

(六)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高层建筑、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居民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由派出所负责,综治办配合)

(七)城镇燃气:进一步强化对地下管网、施工和燃气排查整治,落实燃气、供热、给水、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评估、养护和应急管理等情况。(由新城办负责)

(八)非煤矿山:重点是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其整顿关闭情况;地下矿山防坍塌、防透水、中毒、窒息以及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等行为。(由安监所负责,国土资源所和经济发展办企管科配合)

(九)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由安监所负责,经济发展办环保科配合)

(十)烟花爆竹:重点是抓好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开展情况;突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个严禁”;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督促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有关规定。(由安监所负责,综治办配合)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由工商质检所负责,经济发展办配合)

(十二)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由科教文卫办负责,中心学校配合)

(十三)民爆物品:重点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等行为。(由派出所负责)

(十四)国土资源:重点是抓好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行为;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所负责,经济发展办配合)

(十五)旅游:重点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旅游车辆、缆车、索道等特种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防火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由林管站负责)

(十六)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由电管所负责)

其他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各相关单位组织全面排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督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我镇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五、时间进度

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镇政府统一组织,各行业相关单位分头实施,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督导。大检查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2日)。各牵头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2016年12月12日前,各牵头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月12日)。各牵头单位按照各自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大检查整个过程。

(三)整改治理阶段(2017年1月13日至2月12日)。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7年2月13日至3月31日)。各牵头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整合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和指导大检查工作,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督机构和管理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分级属地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督查检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不定期进行督导抽查,对此次检查走过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予以严肃追责。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薄弱环节,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并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任主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要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岁末年初、双节期间工作正常运转。要进一步健全与相关管理机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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