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嵩阳办事处:
关于登山步道南侧、太室路东侧文化苑工地涉嫌再次进行违法建设一事,我局于2016年12月14日向贵办函告此事,由于该工地位于嵩阳书院建设控制地带内,我局执法人员对工地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施工,接受调查。但近期我局在巡查中发现该项目在承诺停工后又继续偷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完工。
为尽快消除违法建筑的不良影响,遏制违法建筑蔓延,我局建议如下:
一、建议贵办责令嵩溪园居委会配合我局调查,书面说明该项目相关情况;
二、依照登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的通知》(登办〔2010〕52号)、《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通告》(登政通〔2011〕4号)等文件规定及相关要求,建议贵办履行主体责任,对该项目违法建设部分予以拆除。如需我单位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为,请告知我局。
特致此函。
2017年1月13日
(联系人:张道有 联系方式:1380399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