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文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经研究,现将我局2017年度宣传报道、政务信息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工作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官方网站,即登封市人民政府网(以下简称网站)是我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具有政治性、权威性和公益性。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文物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及时地反映我局文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情况的重要平台。各科、所要进一步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信息宣传的敏感性,各科、所负责人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另需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审核和正常上报工作。
二、 信息报送内容
可根据各科、所自身情况和业务范围整理报送相关信息,如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文物工作方针、文物安全、文物维修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年度文物工作综述、文物系统重要新闻、重大成就、重大活动、文物调研成果、扶贫攻坚成果等均应及时报送。
三、信息报送要求
1.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2.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各科所要建立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机制,提供的信息应完整、准确、及时,并经所在科所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定后由信息联络员报送。
3.新闻类信息的时间要求:会议、活动、事件、新闻类信息应提前一天,当天或在次日报送;文件、公示类信息在2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日内报送。
4.内容要求:报送的信息可包括文字电子稿、配套数码照片,并整合打包以附件形式报送。电子文稿一般应采用WORD格式,标题要突出重点,作者应在落款处署名并且标明单位;照片要求主题鲜明、画面清晰,并配照片说明。
5.报送办法:稿件应报送至指定邮箱(dfwenwuju@163.com)或局办公室李平(62872569),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和准确性。报送信息采用实名制,年终按报送量和采用量,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6.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各科、所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发布至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应当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后发布。(后附任务分配表)
附件:2017年度宣传报道暨政务信息上报任务分配表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2017年度宣传报道暨政务信息
上报任务分配表
单 位 篇数 单 位 篇数
办公室 20 法制安全科 20
文物科 20 观星台 20
嵩阳书院 20 会善寺 10
旅游科 10 文物工程科 20
博物馆 10 勘探队 15
行政中心 3 人事科 3
少林寺 5 嵩岳寺塔 5
少室阙 5 启母阙 5
太室山 2 太室阙 5
扶贫工作队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