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06/2017-00033
  •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7-01-20
  • 2017-01-20
  • 通知
  • 大政〔2017〕15号
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印发《大冶镇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机关各站办所、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0

 

大冶镇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郑州市、登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落实省、郑州市、登封市工作安排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的区域,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水平。

(三)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四)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大冶镇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董晓辉任组长;大冶派出所所长张应伟、安检所长程涛、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杨晓辉、消防站站长刘建源任副组长;镇综治办、宣传办、公安、工商质检、安监、交运、环保、教育、民政、市场发展、供销、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的副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冶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葛淼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拟定具体工作计划、重要措施并牵头组织督导落实,重大事项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同时,提供宣传等基本材料。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明确责任范围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法定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广泛排查、宣传、处理,确保禁放区域内的禁放工作、禁放区域外的其他安全管理任务落实到位每个区域、行业、单位和点位。

(二)广泛宣传教育

一是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17年2月12日前:大冶电视台、大冶有线台、等媒体不间断宣传报道禁放通告、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大冶派出所等查处的突出案件等。三是相关职能单位、各行政村要向管理服务对象发放宣传单,利用自有电子屏等进行宣传;并在村委会、社区、居民楼院、机关悬挂横幅、开办专栏等进行宣传。

(三)层层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在履行工作责任的同时,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行政村辖区各单位和小区物业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要及时制止、报告、查处,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四)开展堵源截流

 一是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运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清查,打击非法购销、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二是交警队要加强我镇主要入口的执勤力量,把发现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五)重点时段加强执勤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各级网格人员下沉,并联合巡防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标,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保证每栋居民楼及其他重点部位都有人员执守。二是春节期间大冶派出所、巡防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六)依法严厉打击

 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运等部门要全面、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七)严格责任追究

 大冶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人员,坚持每天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棚架,宣传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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