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06/2017-00035
  •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7-01-16
  • 2017-01-16
  • 通知
  • 大政〔2017〕12号
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站办所:

    为加强和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确保全镇各类工程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切实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和利用等工作,现就工程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内容

各单位组织进行的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档案介质,如文件资料、照片、录像带、磁盘、光盘等,由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妥善加以保管,确保资料齐全、完整。所有档案应一式三份,一份各单位封存保管,一份提供利用,一份填写《工程档案清单》并经各单位档案管理员、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后,移交镇档案室备份保管,移交清单应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二、档案管理

各单位重点工程项目资料要指定专人整理归档,进行妥善管理,每月要清查整理一次,需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移交镇档案室备份保管。

各单位要对过去保存的文件、资料和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予以整理、归档;需长期保存、查阅的档案资料,应分类列目,整理立卷。

各单位必须及时进行归档,人事变动时应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己有或自行销毁,严防档案损失。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主管领导为工程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档案归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督促相关单位人员按规定整理归档。

    2、收集完整。各单位要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将文件材料及档案收集齐全,并做到规范、完整、准确、及时归档,确保无交叉、无遗漏、无残缺。

    3、严格落实。各单位收集整理的档案,必须规范整理,确保档案质量。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档案丢失或未经许可自行销毁档案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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