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矿井双回路电源线路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郑煤〔2017〕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矿井双
回路电源线路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