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86/2017-00007
  •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通知
  • 2017-02-23
  • 2017-02-23
  • 通知
  • 登交〔2017〕35号
关于印发登封市交通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登封市交通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23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70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6〕394号)要求,结合登封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减轻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县三级的总体部署,当气象预报和专家研判可能出现较长时间、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情况时,按照上级指令,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促进大气质量改善。

二、目标要求

除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外,力争不发生交通行业重污染情况,全面完成市政府交办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目标任务。

三、应急措施

    根据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Ⅳ、Ⅲ、Ⅱ、Ⅰ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一)Ⅳ级响应

主要是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建议信息。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交通运输有关排污单位控制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Ⅲ级响应

在Ⅳ级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工地采取施工工地全围挡、场内道路全硬化、土方堆场全覆盖、车辆出入全冲洗、渣土运输全封闭、房屋拆迁全喷淋等“6个100%”措施。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路网办 计统科 高速办

②各类料场、堆场采取封闭、覆盖、防风遮盖网、喷淋等防治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③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非冰冻期)。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

治公路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公路局 执法所 地管所 路网办 计统科 高速办

   (2)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①配合市公安局做好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②大力推广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强道路执法巡查,严控无标车、黄标车和“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

责任单位:执法所。

③公务车辆停驶20%;调整公共交通运力,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三)Ⅱ级响应

在Ⅲ级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交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路网办 计统科 高速办

 ②对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非冰冻期)。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

治公路扬尘污染;负责国省县道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管检查。

 责任单位:公路局 执法所 地管所 路网办 计统科 高速办

(2)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①配合市公安局做好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责任单位:执法所

     ②加大公交、客运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责任单位:运管局 公交公司

 ③公务车辆停驶30%

(四)Ⅰ级响应

在Ⅱ级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所有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工地全部停工,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施工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路网办 计统科 高速办

 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

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

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非冰冻期)。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

治公路扬尘污染;负责国省县道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管检查。

责任单位:公路局 执法所 地管所 路网办 计统科 高速办

(2)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①配合市公安局做好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责任单位:局执法所

     ②加大公交、客运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责任单位: 运管局 公交公司

 ③调休轮休、集中休假、公车停驶等。

四、保障措施

(一)督导督查

重污染天气黄 (橙、红)色预警期间,局督查组制定配套监督检查方案,实行“双随机”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督导,对照预案进行督查,掌握预案实施情况,督促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重污染天气黄 (橙、红)色预警期间,各责任单位成立专项督导组,督导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每日调度、汇总督导信息。

(二)宣传引导

及时发布蓝天工程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公众践行绿色出行、节约能源等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考核和奖惩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时,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工作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将依据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郑发〔2016〕5号)和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郑办〔2016〕26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进行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由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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