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7-00041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煤炭,批复
  • 2017-05-06
  • 2017-05-06
  • 批复
  • 登煤重组办〔2017〕9号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的批复

东华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4日收到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的申请(金牛建业〔2017〕28号)后,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2017年5月5日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建业)进行了现场复核。根据现场复核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金牛建业隐患整改,为确保煤矿隐患整改期间安全作业,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金牛建业隐患整改前,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进行作业。

二、金牛建业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金牛建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59人,零点班停止井下隐患整改,入井人员不得超过20人。每班同时作业项目不能超过3个。隐患整改时间自2017年5月6日至2017年6月5日。

四、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五、矿井要加强 “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完善、通风设施标准完好、瓦斯治理措施到位、监测监控有效。

六、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冒顶。

七、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煤矿隐患责任双倒查追究制度,复产批复前对各级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全部整改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市重组办提交复产申请。

八、各有关单位、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附件: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隐患整改项目表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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