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7-00065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煤炭,通知
  • 2017-04-10
  • 2017-04-10
  • 通知
  • 登煤字〔2017〕44号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转发《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登安委办明电〔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 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