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煤管所,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河南省瓦斯防治与抽采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一季度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豫瓦斯办〔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瓦斯防治与抽采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一季度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