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煤炭管理所,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登封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9日
登封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科学、合理、有序进行,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7〕37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确保全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登封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协调科,具体负责全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综合协调工作。成立三个验收组,一个督查组。
第一验收组
组 长:吴慧峰
副组长:赵建伟
成 员:安全监管三科,大冶煤炭管理所相关人员
验收煤矿:大冶煤炭管理所辖区煤矿
第二验收组
组 长:王峰彬
副组长:朱志昌
成 员:安全监管一科,徐庄、大金店煤炭管理所相关人员
验收煤矿:徐庄煤炭管理所、大金店煤炭管理所辖区煤矿
第三验收组
组 长:崔宇敏
副组长:赵新超
成 员:安全监管二科,告成、石道煤炭管理所相关人员
验收煤矿:告成煤炭管理所、石道煤炭管理所辖区煤矿
督查组
组 长:孟春生
副组长:高洪潮
成 员: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相关人员
二、严格程序、严格标准
煤矿复工复产程序及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7〕37号)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煤炭管理所,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切实做到验收合格一家,批复一家。
(二)严格落实责任。验收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分工,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未经验收的煤矿企业严禁擅自复工复产,各业务科室、煤炭管理所要按照监管职责严格督查,凡发现煤矿企业未经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除不再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外,将对煤矿进行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验收人员要严明纪律,严禁吃、拿、卡、要,工作期间一律在矿吃工作餐,中午严禁饮酒。督查组重点对各验收组工作开展情况及验收工作纪律进行督查,凡发现存在私自放宽标准,把关不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附件:1.登封市煤矿复工复产前置条件签字表
2.登封市低瓦斯矿井复工复产验收签字表
3.登封市高瓦斯矿井复工复产验收签字表
4.登封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复工复产验收签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