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7-00098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能源,煤炭,批复
  • 2017-05-24
  • 2017-05-24
  • 批复
  • 登煤重组办〔2017〕25号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登封市仟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的批复

徐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河南省嵩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4日收到河南省嵩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登封市仟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的申请(嵩能〔2017〕17号)后,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登封市仟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仟祥煤业)进行了现场复核。结合现场复核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仟祥煤业隐患整改,为确保煤矿隐患整改期间安全作业,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河南省嵩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驻矿工作组,每班至少有1人跟班对井下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严禁超人数、超地点、超范围作业。  

二、仟祥煤业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隐患整改前,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三、仟祥煤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六点班、二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67人,十点班停止井下隐患整改,入井人员不得超过15人。12采区每班同时作业项目不能超过3个,13采区每班同时作业项目不能超过2个。隐患整改时间自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23日。

四、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五、矿井要加强防突管理、瓦斯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治理措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完善、通风设施标准完好、瓦斯治理措施到位、监测监控有效。

六、矿井要加强机电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副井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钢丝绳等各种机电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

七、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确保井下各作业地点风量满足需要,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防瓦斯超限作业。

八、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复产批复前对各级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全部整改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办公室提交复产申请。

九、各有关单位、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附件:登封市仟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隐患整改项目表

 

 

                                   2017年5月24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