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7-00133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能源,煤炭,批复
  • 2017-06-16
  • 2017-06-16
  • 批复
  • 登煤重组办〔2017〕45号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批复

东华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收到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请示》(郑新〔2017〕256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要求,结合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池煤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马池煤矿进行隐患整改延期,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驻矿工作组,每班至少有1人跟班对井下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严禁超人数、超地点、超范围作业。  

二、马池煤矿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隐患整改前,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三、马池煤矿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57人,零点班停止井下隐患整改,入井人员不得超过10人。每班同时作业项目不得超过3个。隐患整改时间自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7月16 日。

四、矿井要加强防突管理、瓦斯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治理措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完善、通风设施标准完好、瓦斯治理措施到位、监测监控有效。

五、矿井要进一步加强提升系统管理,切实做好现场保养、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六、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七、深入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坚持下大雨撤人制度,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八、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煤矿隐患责任双倒查追究制度,复产批复前对各级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全部整改到位。

九、你矿要认真对照新标准,制定巩固提高的目标措施,进一步强基固本,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

十、各有关单位、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附件: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项目表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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