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7-00139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能源,煤炭,批复
  • 2017-06-22
  • 2017-06-22
  • 批复
  • 登煤重组办〔2017〕51号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批复

大冶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1日收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隐患整改延期的申请》(金集字〔2017〕36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要求,结合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运煤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兴运煤业进行隐患整改延期,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驻矿工作组,现场跟踪监督隐患整改工作,实现全过程管控,严禁超人数、超地点、超范围进行隐患整改作业,严禁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采掘作业。

二、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深入查摆安全意识淡化、现场管理滑坡、安全投入欠帐、经营信心不足、执行力下降等五大短板,实现安全发展。

三、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隐患整改前,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四、兴运煤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六点班、两点班每班入井人员不得超过43人,十点班停止隐患整改,入井人员不得超过8人。隐患整改时间自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7月23 日(见附件)。

五、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六、加强机电提升运输管理,矿井要加强副井提升系统管理,及时进行检测检验并切实做好现场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七、矿井加强“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工作,确保井下各作业地点风量满足需要,并强化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冒顶。

八、深入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严格落实下大雨撤人制度。

九、兴运煤业要加快复产工作进度,按程序申请复产验收。

十、大冶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打击违法违规力度,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一切采掘作业。

 

附件: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项目表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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