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郑州嵘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3日收到郑州嵘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申请》(嵘昌集团〔2017〕043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要求,结合登封市人民政府聘请专家组做出的复工复产安全评估意见、上级有关部门所查隐患及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尤氏煤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尤氏煤矿进行隐患整改延期,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郑州嵘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驻矿工作组,每班至少1人跟班下井,并对井下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严禁超人数、超地点、超范围进行隐患整改作业。
二、尤氏煤矿切实做好隐患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培训,针对隐患整改项目,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三、尤氏煤矿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六点班、两点班每班入井人员不得超过52人,十点班停止隐患整改,入井人员不得超过9人。隐患整改时间自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
四、严格落实主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煤矿矿级领导下井制度,加强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五、加强机电运输管理,矿井要加强副井升降人员提升系统管理,确保各种保护灵敏可靠,及时进行检测检验并切实做好现场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六、矿井加强“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工作,确保井下各作业地点风量满足需要,并强化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冒顶。
七、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坚持矿级领导24小时值班及下大雨撤人制度。
八、矿井要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严格落实煤矿隐患责任追究双倒查制度,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申请复产验收。
九、大冶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打击违法违规力度,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一切采掘作业。
附件: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隐患整改项目表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