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8395704/2017-00003
  •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公告,民转刑
  • 2017-03-08
  • 2017-03-08
  • 公告
  • 送管发〔2017〕6号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案件行动工作的部署情况

矿区各村委会、矿区垂直站办所、各企业单位:

根据市综治办《登封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 “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登综治字[2017]1号)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力度,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区“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取得成效,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最大限度降低“民转刑”命案发生率,矿区党委、管委决定成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少龙 (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  燕 (党委副书记、管委主任)

成  员:冯晓军 (党委专职副书记)

        常俸郡 (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秀娜 (党委副书记)

        胡昊青 (纪委书记)

        范红武 (管委副主任)

        谢晓磊 (管委副主任)

        屈遂杰 (管委副主任)

        王晓静 (副科级组织员)

        张  瑜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刘占周 (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蒲君霞 (司法所所长)

        景慧阳 (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区综治办,负责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和情况收集及总结上报。各村委会、各企业单位也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杜绝“民转刑”命案隐患。

(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干部和工作人员等在排查矛盾纠纷中的骨干作用,发挥好群防群治队伍的重要作用,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切实掌握民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并适时汇总、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贯彻各项制度,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村居。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广泛建立和巩固各类调解工作室,组织动员群众信任的人员参与调解工作,针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邻里纠纷、农林坡地纠纷、医疗纠纷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专业调解工作。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预防和减少相关矛盾纠纷。各村委会、各部门要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二)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发展为民,民生优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源头工程,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落实市、矿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真正把决策的过程变成深入了解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获得群众普遍认同、取得群众支持和用户的过程。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完善有关制度措施,着力预防农村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劳动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新形势下与群众沟通的能力。进一步推动“综治干部下基层,服务管理创平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谋利益,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入户调查,征求收集意见和建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思想工作。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政,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决防止信访不信法、“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维护法制权威和有关制度的严肃性。

(四)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工作职责,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力推进各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依托矿区、村居综治工作中心和矛盾调处工作中心履行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功能。通过基层综合服平台以及基层工作力量,第一时间收集情况信息,统一建立台账,实现在线流转、归口办理、滚动跟踪、提醒督办。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对社会矛盾总体情况及趋势实时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工作意见。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主体作用,把减少和杜绝“民转刑”命案作为派出所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治安联防作用,构建预测、发现、化解、控制、处置、打击的立体化防控体系。

三、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特殊人群的管控。

一是全面落实刑释人员各项衔接政策,派出所、司法所做好刑释人员矫正工作。二是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品等高危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受”。三是完善和落实关爱帮扶和救助保护措施,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确保我矿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坚决预防和治理因酗酒闹事引发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倡导文明生活新风尚。

四、加强督办查办,落实责任追究。

矿区综治办将命案发生率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各村委会、各企业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建立台账,采取措施、及时化解;对问题突出的村和企业,市、矿区综治办严格落实挂牌整治,限时抓好整改;对解决不好导致发生“民转刑”命案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对命案持续高发、治安状况混乱、群众安全满意感差的地区,矿区综治委(办)将行使“一票否决”。

五、加强普法教育,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发放彩页与短信息相结合,重大活动与日常节目相互补充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守纪观念和综治意识。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与“六五”普法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矛盾化解的先进经验,正确疏导普通民众对政府执法部门中存在的不满意之处,排除因政府部门不及时公开信息而造成民众的不理解,使政府部门的执政更加透明、合法。充分依托司法所和村务警务室,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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