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8395704/2017-00006
  •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通知,散煤治理
  • 2017-03-16
  • 2017-03-16
  • 通知
  • 送管发〔2017〕13号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送表矿区散煤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区直各单位:

现将《送表矿区散煤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6日


送表矿区散煤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燃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和《2016年登封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我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郑州及登封市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部署,针对居民冬季采暖和炊事用煤,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燃煤污染进行治理,有效解决我乡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问题;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洁净型煤替代和清洁利用,大幅度减少散煤燃烧污染;加强散煤销售点执法监管,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燃煤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为完成全乡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全域禁止销售使用散煤。2017年9月底前,实现全区无散煤使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杜绝散煤复烧,大幅降低燃煤污染。

三、组织领导

成立送表矿区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燕

副组长:范红武、谢晓磊

成员单位由乡各站办所、乡直各单位、各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范志强兼办公室主任,各包村站所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散煤治理日常工作。

四、职责任务

(一)散煤销售网点取缔工作

完成散煤销售网点(煤场)取缔,坚决杜绝散煤销售网点(煤场)死灰复燃。严禁散煤销售,坚决杜绝存在散煤销售的运输现象。

责任领导:范红武、谢晓磊

责任站所:经济发展办、煤炭科

(二)燃煤用户调查建档工作

对全区范围内燃煤用户的基本情况和用量进行调查统计(填报调查表)。

完成时限:2017年3月17日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任务分工:

1. 三级网格长和村组队长负责逐户入门摸底调查并签字确认。

2. 包村站办所长和村委主任负责全村散煤调查汇总并签字确认。

3. 包村领导对本村散煤调查情况汇总表确认签字并上报矿区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

(三)矿区商户散煤取缔工作。

完成矿区商户散煤取缔工作。查处小餐饮、小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和小旅店等门店、流动摊贩和农贸市场中使用劣质散煤现象;对不符合民用煤要求的用户督促改正。

完成时限:2017年3月31日

(四)各村散煤取缔工作

完成全乡散煤取缔工作。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站所:各包村站所长

责 任 人:三级网格长、村组负责人

时间节点:

1. 2017年3月底前完成矿区东送表、西送表散煤取缔工作;

2. 2017年6月底前完成本村三分之二的散煤取缔工作;

3.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村散煤取缔工作,全区实现无散煤使用。

4.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乡清洁能源替代。

(五)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按照登政[2017]9号文件补贴政策,严格落实补贴资金。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站所:财政所

任务分工:

1. 三级网格长、组长对网格内用户补贴进行入户审核并签字确认;

2. 包村站办所长、村委主任负责对本村用户补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3. 包村领导负责对本村用户补贴审核签字确认并上报矿区政府审批、拨付,并负责兑付到位。

五、加强宣传

加强对散煤治理的正面舆论宣传,加大对“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宣传力度,各村要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全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严格奖惩

实行散煤治理工作奖惩制度,对措施得力、工作出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我区被市予以经济处罚的,严格予以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