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所、区直各单位、各村委、各学校:
现将《送表矿区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送表矿区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送表矿区防震减灾能力,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一、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区地震灾害事件。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我区各相关站办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送表矿区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9个小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送表矿区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薛少龙(党委书记)
常务指挥长:吴 燕(管委主任)
副指挥长: 冯晓军(党委专职副书记)
常俸郡(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秀娜(党委副书记)
胡昊青(纪委书记)
范红武(管委副主任)
谢晓磊(管委副主任)
屈遂杰(管委副主任)
王晓静(副科级组织员)
张 瑜(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刘占周(纪委专职副书记)
蒲君霞(司法所所长)
景慧阳(派出所所长)
刘梦恩(国土所所长)
栗 划(主任助理)
成 员:矿区机关各站办所、区直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9个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收集和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区村镇办,办公室主任由屈遂杰同志兼任,刘梦恩、李梦阳同志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各工作组联络员(各工作组的第二名成员为该组的联络员)。
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余震监测和震情会商,负责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1、组织宣传组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秀娜同志担任,文化站吴银歌同志和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张万坡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利用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区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言。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2、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人大主任常俸郡担任,矿区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张瑜同志、信访办主任李建彬同志及派出所民警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医疗救护防疫组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秀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赵雪莉同志担任。成员为矿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卫生院主要医师、防疫人员及各村医疗站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矿区卫生院。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并组织好15人的医疗救护队随时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交通运输组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管委副主任屈遂杰同志担任,矿区运管站栗万欣同志、道路管理站栗率庭同志及交警中队中队长陈英伟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和救灾储备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质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及时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5、供电保障组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电管所所长赵军营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矿区电管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保证线路随时畅通。
(2)地震发生后,电管所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正常供电。
6、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冯晓军同志担任,财政所李松峰同志,民政所王向红同志、梁志强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矿区财政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矿区上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7、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管委副主任谢晓磊同志担任,武装干事梁志强同志及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8、人口疏散组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矿区纪委书记胡昊青同志担任。
成员:纪检办工作人员、各村包村干部、各村两委负责人、各企业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负责指导各单位、各村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9、恢复建设组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管委副主任屈遂杰同志担任,成员为民政所王向红同志,国土所所长刘孟恩同志、村镇办李梦阳、袁文选、王少杰同志和各站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矿区政府、登封市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一般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时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其他等级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按上级政府要求实施。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登封市政府及登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1、矿区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保证供电的畅通。
5、加强全矿区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抗震救灾人员疏散
全区按照实际情况在各村设临时疏散避难点,每个点应本着宽阔、平坦、附近无高层建筑、特种输送管线、上游无堰塘水库的要求位置。各包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要切实担负本村辖区内受灾群众的安抚、疏导及开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灾的组织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报登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